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种植与加工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和精河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产地保护,保持精河枸杞种植规模。经划定的精河枸杞保护范围应当设立标识标牌。禁止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精河枸杞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