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民间纠纷。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持、参与和配合人民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