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因产品质量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和组织调解解决,也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