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第六十七条已修改秦岭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建设,应当尽可能利用现有基础扩能改造,避免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割。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4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