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民政部门对接到的养老服务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将举报投诉事项移交相关部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