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披露,并将信用信息作为享受扶持保障政策的参考依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人员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