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功能和优势,依照法律和本条例规定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及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