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安装、使用和维护固定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府投资兴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无偿或优惠交由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