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保障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提升服务水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引导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向农村延伸,提供照料护理、精神慰藉、探访关爱等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