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提高康复护理水平,倡导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活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