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养老服务体系/第二节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为入住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探望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养老机构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入住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定期联系,通报入住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