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养老机构应当为入住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探望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养老机构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入住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定期联系,通报入住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