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联系代表机制,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相关工作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