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二)资产配置情况表;(三)资产使用情况表;(四)资产处置情况表;(五)资产收益情况表;(六)其他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