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相关许可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