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家庭生育子女的,可以免费享受一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