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托育服务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