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公布和备案第五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法规解释,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其他属于备案范围的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