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七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人召集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举行联席会议,研究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