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五十二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