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选举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候选人得票数和选举结果当场宣布。

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