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七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