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十四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预备会议前,各代表团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