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二章 水路运输第七条有效从事运输的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船舶的技术状况和卫生条件良好。船舶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