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五章 水上交通安全第二十七条有效港口、水库、城市园林等单位,应当将其管理的水域中的通航水域与浴场相分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