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保证航道建设和养护资金的投入,航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航道进行建设和养护,保障航道畅通。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