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七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