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施工单位对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应当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