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管理第七条有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执行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