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收费单位拒绝加入高速公路收费网络或者严重违反收费业务规范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