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