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