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五十七条有效市、旗(市、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情区情市情等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