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第十条有效苏木乡镇、嘎查村建设要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因地制宜编制规划,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