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投入。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