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名命名、更名和注销第八条有效苏木乡镇一般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居民点名命名;街道办事处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在街道名命名。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水库、桥梁、隧道、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名称的专名一般应当与当地的主地名一致。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