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保障第十六条有效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