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接诉即办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接诉即办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建设,制定工作制度、办理流程和业务规范,负责接诉即办平台的管理、运行、维护,全时段为诉求人提供诉求受理、答复和办理情况的查询、反馈服务,承担诉求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以及绩效考评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等具体工作。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