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三十九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引导家长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合力解决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网络管理、心理健康等问题,支持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实践,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追求、教育资源、教育策略上的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