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支持保障,促进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新格局。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