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等部门应当建立数字技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设备、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各类资源开放共享。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设施设备,应当建立科学、专业、高效的管理模式,并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