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治理数字化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移动通信网络普及应用,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发展乡村产业、提供公共服务、管理集体资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