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提供场所、运营补贴、建设补助、购买服务、信贷支持、财政贴息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