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制定本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并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