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