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八章 权益保护第五十五条有效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听取中小微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