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五章 “三长”联动第三十八条有效农村社区实行“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农村社区网格长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村民小组长担任,联系若干村民代表,每名村民代表联系若干户村民。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