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区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支持社区建立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演练等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