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设置服务大厅和多种功能室,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文化体育等功能区域;统筹整合有关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各类服务活动场所,实行设施共用、资源共享。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