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征收补偿第五十二条有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