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不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